港口建設項目驗收調查技術要求 1 水環境影響調查 1.1 調查內容 a) 調查與本項目相關的國家、地方水污染控制政策、規定和要求。b) 調查項目所在水域的環境功能區劃、海洋功能區劃;項目所在地的河流、水庫、水源地等水體情況(與項目相對位置關系、聯系等)。c) 明確調查范圍內水環境敏感目標分布的情況、與項目相關水體的環境功能區劃。 d) 調查項目所在海域或水域的環境水文特征(潮汐與潮流、豐枯水期的水文資料等)。 e) 調查項目的用水情況、用水量、循環水量、排放水量、污水處理、回用及排放情況。f) 應給出以下圖表:調查區域的近岸海域、河流等水體水系分布圖,調查范圍內水體(包括項目污水受納水體)的環境功能區劃圖、海洋功能區劃圖,項目與海水浴場、養殖區、水庫、水源地等敏感水域相對位置關系圖等。